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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九四章 咬耳朵(26)(1 / 2)


“我没想到,你竟然能说出那些话,好像当年你就站在旁边看着我们偷黄金,我真被你吓了一跳。”

闫儒玉只是点了点头,对于这种夸赞,他已经习惯。

郝高兴继续道:“是银行的保洁,一个叫李翠萍女人,大概40多岁吧。

李翠萍无儿无女,一人独居,跟我们副队长的关系……不太正常,经常趁着副队长值夜班的时候来鬼混,我们的值班室都成了他俩约会的地方……所以那天她提早来跟副队长鬼混的时候,正好赶上我站在金库门口发愣。

那画面我一辈子也忘不了,真的,我从没见过那么多黄金。当时就有一种被金光晃醉了的感觉,跟醉酒似的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我的,都是我的。

李翠萍也看愣了,我俩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。

“拿点?”

“拿点。”

我们只说了这么几个字,那种时候,所有的话都在眼神里。

拿了有十几根金条,直到她拿不动了,我们才停手。

她把金条带出去,我们约定好晚些时候分金子,我留在负一层把我们俩可能留下痕迹的地方清理了一遍。

后来就是你们知道的,霍玉等领导赶到,谎报了被盗黄金的数量,连同我偷盗的那部分也都被掩盖过去了。

我本以为事情就此就过去了,没想到还是被袁志杰缠上了。”

“你跟李翠萍后来是怎么回事?”

“后来分黄金的时候,她提出二八分,只给我两成。她说运金子、藏金子的活儿都是她干的,要不是她我一毛钱也别想拿到。

这我能忍吗?

再加上,有了黄金以后,她花钱开始大手大脚起来。我去找她的时候,看见门后挂着一个高级女包,沙发上还有几个奢侈品的购物袋。

我问她以后有什么打算,她说清洁工肯定是不干了,她要好好享受。

刑警盯这案子盯得多严啊,照她这么折腾,早晚得露馅,她露馅了,我还能跑?

这些情况综合在一起,当时我脑子一热,就……”

郝高兴闭上了眼睛,嘴唇微微颤抖了几下,“我还记得她临死前说的话。

她说,要是没发现金条就好了,她就不会把命搭上了。”

“你怎么杀死她的?”

“我用茶几上的玻璃果盘朝她头上砸了几下。”

“怎么处理尸体的?”

“她太胖了,我背不动,只能分尸,一块块弄出去埋掉。”

“埋哪儿了?”

“98年那会儿,京北市还没扩建到这么大,我埋尸体的地方……现在已经建了大厦,开工动土的时候,我还担心事情败露,专门去工地边上看过。

幸好挖地基直接用的大型挖机器,尸块不大,再加上隔了那么多年,肉肯定已经烂光了,只剩下骨头,就没被发现。”

闫儒玉皱了皱眉,找不到尸体,杀人罪的证据链就不完整,仅凭口供,会给法官判决带来难度——毕竟,现在的司法工作是终身问责制,对于重案的审判,法官慎之又慎,谁都不希望将来自己判决的案件因为证据不足而翻案,那责任可就大了。

吴错醒来的时候,郝高兴已结束了讲述,再有几个小时,他的家人就能赶来与他团聚了。

郝高兴担忧地问道:“她们……会受牵连吗?”

“你女儿那时候还小,不够刑事责任年龄,至于你妻子,积极退赃,主动交代问题,争取宽大处理吧。”

又是劳累的一夜,总算过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