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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四章 兽牙礼物 哥舒土豪(1 / 2)


裴旻最近都在关注西域情况,还真没有注意到长安的一些琐事。

高力士与他的关系一直不错,封禅回长安的时候,还因未能第一时间去皇宫面圣,给他示警。

当初裴旻娶娇陈的时候,高力士除了带来了李隆基的厚礼,他自己也亲自送上了大礼。

小七、小八满月时,高力士也是送了礼的。

而今他收了义子,自己理当送礼道贺才是。

裴旻如此想着。

娇陈也在一旁说道:“妾身记得,当初我们成亲的时候,内侍是送了礼物给我们的,需不需要送一份过去?”

“知我者,夫人也!”裴旻称赞爱妻想的周全,说道:“我正有此意,你说我们送什么礼物好?也不知高内侍的义子喜欢什么?”

娇陈“噗嗤”一声笑了出来,古怪道:“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幼儿,他哪里知道喜欢什么!”

“啊!”裴旻忍不住惊疑出声:“还是幼儿啊!”

这太监收义子并不是什么奇事,生活在宫里的太监,无后无友,上了年纪,最是凄苦。故而大多人皆会收几个义子,加以庇佑,待自己上了年纪的时候,有人照顾送终。

高力士自己就是太监的义子。

他本是岭南冯家人叫冯元一,宫中颇有地位的宦官高延福见冯元一机灵乖巧,念及自己年事已高,收了冯元一为义子。

冯元一也改为高姓,叫高力士。

大多太监收义子都是特别选择那些看的顺眼又机灵聪慧的人,而不是特别找一个幼儿照顾。

毕竟大多太监皆无媳妇,又生活在宫里,哪有时间照顾小孩、抚养小孩。

裴旻本能以为高力士是找了一个少年,想不到是个幼儿,还是襁褓中的。

娇陈点头道:“听说是吕家抱来抚养的,现在由高吕氏带着。高内侍日日侍奉君前,一年难得有几次归家。高吕氏有个孩子,倒也能打发一些孤寂。”

同为女人,娇陈还是颇为高吕氏惋惜的。

裴旻脑中也浮现那堪称国姝,小家碧玉的女子,转移了话题道:“原先我还想干脆送一方美玉,而今却送不出手了。”

古人极重视玉文化,将玉比做谦谦君子。

所以古语有“君子无故,玉不去身”。

但佩玉也有特别的说法,男子及冠,女子及笈,方能佩玉。

因为这个时代信奉玉是活物,能够养人。

以人养玉,以玉养人。

而幼儿少年自身精血血气不足,若是佩玉,则反受其害。

他人送礼,可送金玉,表面是送给高力士义子的,实际上送给谁显而易见。

裴旻不同,他与高力士关系不错,说句朋友亦不为过。要是送金银,反而落得俗套,但是送的随便也容易得罪人。

华夏古往今来就是一个人情社会,送礼也是极为讲究的一大学问。

礼并不是送的越贵越好,关键是贴心。

娇陈也沉吟了半响道:“不如送猛兽齿,兽齿镇妖辟邪,最适合幼儿了。西域与中原不同,这里的猛兽更多,寻一珍稀异兽牙齿相赠,又显诚心,又有意义。”

裴旻再次亲吻了自己的夫人,认同了这个提议。

可送什么样的猛兽齿,随即又难倒裴旻了。

裴旻对西域有过深入了解,可只限于西方的局势,对于当地的猛兽,孰不了解。而且经过那蛟龙一事,裴旻也意识到,这世界有许多还没有灭绝的奇珍异兽。他后世的学识,在这方面起不到任何作用。

苦思无法,想到了哥舒翰,决定明天将哥舒翰叫来,问问他这个本地人,顺便将他的东西还给他。

翌日一早,裴旻将哥舒翰叫到了节度使府。

哥舒翰在之前救援安西的战役中表现的尤为出色,不管是在最初破苏禄之子骨啜,还是在最后的围击战中都有出色的表现。

裴旻已经将他提拔为建康军军使,调来凉州任职。

新官上任的哥舒翰红光满面,身上还带着些许酒味,见到裴旻有些畏畏缩缩,有点像见了老虎的狐狸。

这也是做贼心虚,哥舒翰太有钱了,根本就不将钱当钱用。

原来是黄赌缠身,有钱花的出去。

现在不赌了,只是偶尔黄一下,大笔的钱用不掉。

发愁!

怎么办?

请客!

来到凉州姑臧任职,哥舒翰将建康军上上下下的将校都宴请了个遍。

其他凉州军的将官也不例外。

而且一去就是最好的酒楼……

一个月三十日,哥舒翰就请了二十多场酒。

这裴旻治军严谨,人所共知。

哥舒翰生怕自己在什么地方犯了军法,心底七上八下的。

裴旻对于哥舒翰这些日子的挥霍也略有耳闻,带着几分笑意的说道:“听说军使最近天天宴请宾客,潇洒快意,好不自在。”

“这个,这个……”哥舒翰心底大叫不好,都有些口吃了,对于面前这个小他许多的上司,心中满是敬畏,底耸着脑袋,认命道:“属下知罪。”

裴旻更是带着几分古怪的笑道:“罪在何处?”

哥舒翰大汗淋漓,思前想后,好半响才憋出一句话:“属下不知。”

裴旻的军规是军中不许饮酒,战时不许饮酒,军演如同实战,军演时,亦不能饮酒。

其他时间并不限制吃喝玩乐,毕竟军人也是人,是标杆,但不是圣人神仙。

在训练结束休息的时候,三五朋友离营回家喝酒玩乐并不受军法的约束。

哥舒翰的豪气看似荒唐,但只要不因为醉酒耽误第二天的训练,都不算是触犯军规。

裴旻猛地一拍案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