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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抢马


这名打定主意要抢走李啸那匹踏雪坐骑的壮汉,长着一张满是横肉的凶脸,两撇粗浓的胡子旁,一脸坑洼的麻子让人恶心。他一把推开阻拦的伙计,脸上露得意的狞笑,满是黑毛的双手探上前去,便要解开踏雪的缰绳。

他突然感觉脖子嗖的一凉,扭头一看,一柄狰狞虎刀那锐利冰冷的刀刃猛地搁在自已脖子旁,闪着凛然的光泽。

好快的身手!

正欲解开缰绳的麻脸壮汉,心下暗暗吃惊,下意识地停住了手。

“怎么不解了?”李啸的声音,讥讽而冰冷。“你到是解啊,看看是你这厮的手快,还是爷爷的刀快!”

麻脸壮汉旁边那几名帮凶,此时皆反应过来,纷纷喝骂着,各执刀持剑向李啸包拢过来,却无一人敢立即上前攻击李啸。

李啸斜眼扫去,嘴边一个蔑视的冷笑。

“如果你们活得不耐烦了,大可一起上,让爷爷省些麻烦。”

李啸的话语,平静清晰,好象在说一件极平常的小事一般。

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,李啸能清楚地听到每个人粗重的呼吸。

“好汉!且莫动手!”

不远处传来一声急切的呼喊,李啸看见,一个身材肥硕,身着红色五蝠开运团领绸衫,头戴四方平定巾,打扮得半商半儒的一个中年人,一张圆脸上满是焦急之色,正快步向自已这边小跑过来。

李啸没有放下虎刀,只是冷冷地看着喘着气在自已面前站定的中年人。

“鄙人张得贵,乃是城中大光布行的掌柜。这几位都是店里的伙计,今天也不知怎地,这帮家伙多灌了几杯猫尿,竟然在此想借用壮士的坐骑,本掌柜驭下不严,还请壮士恕罪。却不知壮士高姓大名?”

张得贵的话语,听得李啸眉头一皱。

“哼,鄙人姓李名啸,你这个张掌柜,话说得恁偏,这都动手明抢了,还大言不惭地说是借。只怕是,我若没有出手镇住这帮凶徒,张掌柜还不知道躲在哪里吧。”

李啸话语讥讽,让张贵不觉脸色一沉。

张得贵抬起头,对那名被李啸搁刀在脖子上的刀疤壮汉大喝道:“周奇!你这个混蛋,借着酒劲竟敢抢人家坐骑了,你也不看看你这三脚猫的功夫,如何是李壮士的对手,还不快向李壮士道歉!”

旁边一名帮凶不乐意了,他一脸不满地凑过来,对张贵说道:“东家,往日里都是人家怕我们的份,怎么今儿个你竟涨别人志气,泄自已威风了?”

张得贵听完,扭过肥躯,“啪!”地一声,耳光狠狠地扇在此人脸上。

“蠢猪!你们这帮不知轻重缓急的傻缺!东边的客人正等着咱们快点送货过去呢,你们倒好,生了闲心在这里闹事,也不看看你们哪个是人家对手!我告诉你们,耽搁了老爷的正事,咱们都得吃不了兜着走!”

张得贵这边大骂,李啸脸上却开始严峻起来,他暗想,这掌柜所指的东边的客人,莫非。。。。。。

张得贵又转过身来,向李啸挤出笑容说道:“壮士!这都是一场误会,还请你高抬贵手,放了周奇这厮,某家在想,在这锦州街面,壮士也不想把事情弄大吧。”

此时,周奇嘴里也嗫嚅了几句道歉之词。

李啸看着张得贵皮笑肉不笑的样子,又见此人话语,实为绵里藏针,明为致歉,暗为警告自已得饶人时且饶人。

李啸沉吟了一下,迅速评估了一下自已的处境,心下便定了思量。

他冷冷地扫视了一下眼前的众人,随后冷哼一声,收起了虎刀。

“这次且饶了你们,下次若再敢为非作歹,李某见一个,杀一个!”

张贵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,急急地向李啸拱了拱手道声后会有期,便连忙带着周奇一帮人快步离去。

看着他们离去,一直没敢说话的酒店伙计拍手大乐:“李壮士,你恁行!这帮地头蛇横行锦州惯了,却没想到对李壮士你却也只能无可奈何。当真大快人心,小可好生佩服!”

李啸微笑了一下,对伙计问道:“这伙人不知是何来历,竟这般凶横,敢当街明抢财物?”

伙计听完李啸的问话,连忙将他拉到一旁,低声说道:“壮士有所不知,这伙人乃是锦州当地的地头蛇,横行锦州街头多年了。不知何时开始,这伙人受雇于这大光布行的张掌柜,那张掌柜背后的来头更是不小,有大人物在罩着他呢,听说生意也是做得极大,还跟那边鞑子。。。。。。”

伙计说到这里,忽然打住话头,不再吭声。

“怎么了?”

“壮士,这事小的也是听说,你姑妄听之吧。我听说,这张掌柜呀,其实也只是个跑腿的,并不是那大光布行的真正东家,上面还另有他人布局运作,才能把生意做到那边去。”伙计声音更加压低,一脸神秘兮兮之状。

“哦。”

李啸目光深沉,应了一声后,没有再问什么,然后付清了酒菜钱,并赏了伙计一钱银子的小费,便离开了酒店。

“壮士慢走,欢迎下次再来。”伙计收了银钱和小费,一脸笑得稀烂,连连向离去的李啸点头哈腰致意。

李啸选择从东门离开,方才那个守城军士认得他,见得他出城,竟连连冲他点头谄笑,似乎要刻意给这位祖婉儿的好友一个好印象一般,倒让李啸心下一阵暗笑。

出了城门,李啸纵马扬鞭,按酒店伙计的指示,掉头向东南奔行,目标便是广宁中屯所。

旷野茫茫,天高云淡,李啸打马飞奔,他看到,官道两旁,皆是有如青纱帐的高梁在烈日下迎风摇摆,滚起一片又一片绿色的波浪,热风裹着正在灌浆的高梁那青涩气息拂面而来,却让人精神一爽。

在前往广宁中屯所的半路上,李啸存了个心思,在一处人烟荒僻之处,李啸把身上所带的黄金与银两埋于一棵野树之下,并作好了标记。

他只在身上留了几十两银子以备常用,李啸这样做,也有不得已的苦衷。

毕竟,银子是白的,眼睛是黑的。自已一个默默无闻的入伍新卒,身上带着这么一大笔巨款,怕是谁见了都会眼热心疑,只会给自已惹来不必要的麻烦。现在把黄金与银子埋在这里,李啸在心下暗想,等自已以后要发展壮大了,再把它们派上用场吧。

埋完银钱的李啸,重新跃马上路,又打马奔行了不到半个时辰,便远远地看到一片灰蒙蒙的军堡从地平线处,冒出头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