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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第一章 和我一起撒撒野B(1 / 2)


--□ 丸丸,偶素神仙!!给偶一个广告位置,不然切你小**!《灵道》书号:12621,记下之后删书评,放到简介或章节里去,为了你的小**……知道该怎么办吧? 尚无银

我恨这厮,真的很恨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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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喵!漂亮的全垒打!”若若高呼着将手中弯曲如麻花一般的精钢战枪甩了出去,拍拍独角兽的头,飞身扑向佣兵当中。八一中? ?文 网

如果说在马上的若若是个敲开岩石的铁锤,那么离开马匹的限制之后若若便是一把割草的镰刀,转眼间,若若如风掠过马车周围,在她的身后便倒下了四十多具尸体,无一例外的都是咽喉中爪,其中有一小部份倒霉鬼还被撕裂效果撕烂了颈部,差一点变成无头尸。

不得不说,若若的杀戮方法太过有效,以至于令人害怕了。她漂亮的小猎装上沾满了血,那原本嫩黄色的漂亮华服现在已然是一片猩红色,混杂着原来的点点黄色,远远看去倒也十分好看。

有了若若在,区区两百人的佣兵根本就不算什么。兰度的连锁闪电最后出现,瞬间将守在马车周围的四名佣兵电得焦黑冒烟,星棱和兰魔不约而同的同时扑上捡了便宜。

星棱的度还是相当出色的,考虑到她还有一点牧师的修为,兰度突然觉得这个女孩也是值得培养的。

星棱的武技很简单,右手匕猛力挥出时,左手匕总是隐藏在右手的阴影下从不起眼的地方补上一刀,两道伤痕总是连成一个x形。这种武技也相当的有效,除非是很有经验的战士,才能看出那隐藏在右手强力一击下的暗杀。

星棱所差的,是力量的不足和经验而已。她很有潜力。

战斗很快就结束了,可以说,这一次的伏击完全是一群狮子合力捕杀一群豺狗的战斗,虽然一方的数量较多,但在力量的差距面前,这种程度的数量优势可以忽略不计。而且,狮群还有兰度这样狡猾而凶狠的领导者。

凯一斧劈碎马车,露出其中的走私货,既然称其为硬货,自然是价值不菲的特制军火——两具加强的狙击弩,两具连弩,和二十多支小型手弩。显然,这些玩意儿全是冲着暗杀去的。

狙击弩的射程远精度高,所用的箭矢都是精心打造,从上百支秘银箭矢中挑选出来最直最均匀的狙击矢。这种弩在黑市上可以卖到两万金币,而手上这两具加持过魔法的狙击弩的价格更是高达十万金币。

连弩与小型手弩虽说也是精品,但和狙击弩相比,就是鸭毛和天鹅绒之间的差距了。兰度随手捡起一架手弩,丢给兰魔,小恶魔连忙接过,小心的检视了一番,插在腰间。

又一架手弩被丢到星棱手里,女孩还没反应过来,怔怔的抬头望着兰度。

“给你的,会用吧?”兰度头也不回的在马车中翻弄着。果然,在不起眼的厢壁内,还藏着几根魔法杖。几根高阶的魔法杖。

“先生,假如这些东西的总价高达十多万金币,那么它们的押送队伍是不是稍显得单薄了一些呢?”凯疑惑的问道,“您教过我,任何看起来香甜的馅饼,都可能是致命的毒饵。”

“是这样没错,不过我说的是可能,而不是肯定。”兰度微笑道,“而且凭我们的实力,想要毒死我们可不容易哦。”

转眼间,兰度便挑了最值钱的狙击弩、连弩和魔杖,扔进腰包中,随手引来火焰点燃了这几辆马车。转眼间,腾起的火焰就连深水城内也能看见了。

“好吧,我们走。”兰度示意道。

“喵,今天打得真愉快。”若若挥着爪子,仍然兴奋着。

“看你,都成污槽猫了,星棱帮她换一身衣服。兰魔,给银角女士擦擦干净。”兰度指挥着同伴们撤退,一边安排着。

伊莎贝尔很满意兰度的称呼,也很满意兰魔的服务。小恶魔的殷勤和勤快,让它很是舒服。

当天,鲨齿匕行会与黄眼佣兵团的两百多人在深水城外遇袭,现场现两百多具尸体,无一活口,还有大量违禁走私的小手弩和弩箭。显然这是一场黑吃黑的黑道内讧,城卫军很默契的将这件事压了下去。

但在深水城的各大势力主管的案头,则不约而同的放上了类似的文件:《鲨齿匕行会遇袭事件及分析》

这会儿,明斯克家族的侯爵,六十多岁的老骑士法尔林·明斯克,正对着这样一份类似的文件呆。这份文件他反反复复看了四遍,显然要干掉两百多个海盗,小偷和佣兵组成的队伍,并不难。但是对手只有区区四五个人的样子,且一个活口也不留,那就不是简单的人物能办得到了。

可以确定的是,这些人当中有一名相当凶悍的突击骑士,他的度远远比游牧民更高,从战场上的痕迹来看, 这名骑士至少精通长予,大剑与某种奇形武器。队伍里还有一个或两个使用魔法武器的战士,他们杀死的敌人身上都有焦黑的伤口。还一名相当强的魔法师,他的力量能够瞬间秒杀一个五级的平民魔法师,并给佣兵们带来巨大的伤害。

一想到有这样一群人就在深水城内出没,老骑士的白眉皱得更紧了。

说起来,法尔林老先生虽然是个骑士,却并不仅仅是头脑简单四肢达的蛮夫,他同时也是个擅长兵法的老狐狸。虽然他曾经也是个在政治上幼稚的军官,但无论是什么人,能风风光光的活到六十岁之后,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太蠢。

法尔林当然不蠢,在吃够几次苦头而没有倒下之后,这位老骑士便慢慢习惯了这个没有铁与火的战场。相比那个勇武过人的儿子,法尔林·明斯克要狡猾得多。

“爵士,有人拜访……”老管家敲了敲门,小声提醒道,“没有爵位,没有官名,只是……”

“是什么人?”明斯克侯爵抬起头,他的眼里显然闪动着怒火,虽然语气平淡,但老管家清楚的知道这位主人的脾气,连忙一口气回答道:“是一个年轻人,装扮普通,但气度显然不是装出来的,他的手上有加那里家族的信。”

“送信的?”明斯克侯爵怒道,“一个送信的值得打扰我吗?”

“但那封信是写给佣兵行会的,而且……上面有血迹……”管家提醒道。

“叫他进来!进来!”侯爵恶狠狠的说道,“带到小客厅。”

“是……”管家躬身倒退出去,额头上已布满细汗。

不多时,来访者大步跨进小客厅,他的步子并不大,但丝毫没有顾忌身旁管家的步频,自顾自的走在管家前面,似乎对这里相当熟悉一般。